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准申请延长停泊

澳門日報 2023-10-12



港珠澳大桥边检大楼西停车场

日前取消连泊8日以上可额外申请规定

交通局无提前通知令居民措手不

昨晚回复称已修正告示

目前除了大桥边检口岸东停车场外

全澳公共停车场继续接受

居民申请延长停泊期限


西停车场便利居民泊车后换乘金巴往香港

就有读者前日反映港珠澳大桥边检大楼西停车场取消连泊8日以上可额外申请的规定,本报前日晚上向交通局查询,并于昨日下午到港珠澳大桥边检大楼西停车场现场了解,该停车场入口处、收费处及部分楼层的电梯大堂均张贴“本停车场暂不接受超出泊车时间之上限申请”。交通局昨晚10时许回复称,经了解,应已修正。

有读者前日反映港珠澳大桥边检大楼西停车场取消连泊8日以上可额外申请的规定,但交通局无提前通知,令已赴港外游十多天的居民措手不及。



欠通知居民措手不及



记者昨日下午在现场所见,该停车场入口处、收费处及部分楼层的电梯大堂均张贴“本停车场暂不接受超出泊车时间之上限申请”,但下款没有日期,未知是何时开始实施。

过去本澳公共停车场准许泊车的期间上限为连续8日,但持有月票或事先与营运实体提出书面申请除外。港珠澳大桥边检大楼西停车场职员表示,日前收到交通局通知,不接受超出泊车时间上限的申请,但不清楚原因。据职员反映,有驾驶者日前因连泊超过8日需要朋友代为驾车离开,但他称,若车主已离澳,可着亲友在第8日付款驶离停车场后再次进入该停车场便可。



西停车场泊车位充足



西停车场平均泊车率不高

不少驾驶者表示不知道已取消可额外申请一事,指不少人经港珠澳大桥口岸赴港外游十多天,而且该停车场泊车位充足,不理解为何要取消;亦有驾驶者不认同措施,指书面申请留有联络方式,即使滥泊亦可通知对方及罚款拖走。有驾驶者则认为影响不大,因自己有租车位,只是短线外游时才会泊入边检大楼的停车场。

西停车场由地库的第1层、地下及1至5楼构成,当中5楼天桥连接边检大楼区域,故5楼的泊车区、位于出入口的地下泊车区,以及设于地库第1层收费处的泊车区较多车辆停泊,其余楼层停泊车辆不多。


港珠澳大桥边检楼西停车场一度不接受超出泊车时间的上限申请

根据交通局最新公布的公共停车场资料显示,港珠澳大桥边检大楼西停车场有3,089个轻型车辆泊车位,7月份平均泊车率为一成六;电单车泊车位有2,054个,平均泊车率为一成四。

翻查资料,交通局港珠澳大桥边检大楼西停车场网站显示,注意事项中没有表明暂不接受超出泊车时间上限申请,只有附上适用法例的规定。

本报前日晚上向交通局查询读者反映一事,是否全澳公共停车场均已取消连续泊8日以上可申请延泊的规定?是否因应新法律法规生效而取消额外申请?若是,为何未有在新法生效前加强宣传?对于新法规指“公共停车场的收费时间为全日24小时且准许泊车的时间上限为连续8日,但各公共停车场的专用规章另有规定者除外。”交通局是否知道哪些公共停车场有另外规定,保留提出申请便可连泊8日以上的情况?



大桥东停车场除外



昨下午,西停车场部分楼层的电梯大堂张贴相关告示。

交通局至昨晚回复本报查询时称,第5/2023号法律《公共泊车服务制度》,以及第28/2023号行政法规《公共泊车服务的营运及使用条件》已于今年8月1日起生效,公共停车场准许泊车的时间上限为连续8日。然而,考虑到居民停泊车辆需求,目前除了港珠澳大桥边检口岸东停车场外,全澳公共停车场继续接受有特殊停泊需求的居民申请延长停泊期限。如车辆须停泊于公共停车场超过连续8日,相关人士可向公共停车场的所属营运实体提出书面申请。

至于本报进一步查询西停车场相关告示,交通局才回复称,经了解,应已修正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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